9.1 定义变量的报警属性

    在使用报警功能前,必须先要对变量的报警属性进行定义。点击“变量管理器”的“变量设置”, 新建一个变量或选择一个原有的变量双击它,如下图:

    注释:远程通组态软件的变量中模拟型(包括整型和实型)变量和离散型变量可以定义报警属性。